深圳德坤供应链有限公司0.858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6.8052万元)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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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司0.858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6.8052万元)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1116.31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4-1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6-05-1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合润****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合润****公司 联系电话:138****7554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周淑燕 联系电话:、186****6302业务负责人:曹瑞恭 联系电话:010-****7888-757、157****541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市龙****社区**大道3号乾龙物流园4栋乾龙物流园A202
法定代表人 徐明亮
企业类型 ****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13-12-03
注册资本 19425.8645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6047325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业务;物流配送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技术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集装箱货物运输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普通货运。
职工人数 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心(有限合伙) 33.913
2 **天时仁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707
3 ****中心(有限合伙) 10.2956
4 群岛****投**心(有限合伙) 9.951
5 中津创新****公司 8.8535
6 ****中心(有限合伙) 4.1833
7 ****中心(有限合伙) 4.1832
8 ****中心(有限合伙) 3.0478
9 徐明亮 2.6871
10 **信德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738
11 其余2位股东 2.604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4 营业收入 298757.695314
利润总额 9244.740728 净利润 8775.561768
资产总计 131992.745298 负债总计 77502.924271
所有者权益 54489.821027 审计机构 ****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5-10-31 营业收入 244730.202795
利润总额 3427.516414 净利润 3022.424521
资产总计 156987.673538 负债总计 100932.842400
所有者权益 56054.831138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中天华****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4-08
基准日审计机构 ****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5-09-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58051.330000 -
负债总计 101440.670000 -
净资产 56610.660000 1288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06.005600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交易所备查材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津创新****公司
注册地(住所) **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W5-B-10层1001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8.85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858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按照转让方要求提供反洗钱与制裁合规、关联交易核查所需资料,配合转让方完成反洗钱与制裁合规、关联交易核查。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3.262万****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披露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并****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确定为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与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外,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交易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我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转让标的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以上承诺不可撤销。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23.262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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