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机房UPS扩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4-09,更正为:2026-04-1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22 09:30:00,更正为:2026-04-28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22 09:30:00,更正为:2026-04-28 09:30:00。标书代写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UPS主机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2.需对中心机房UPS所涉及的机柜进行改造:增加≥18个PDU(输入:最大电流32A,含带灯防雷,输出:12位国标10A插座,4位国标16A插座。)及配套工业连接器(32A/搭配PDU使用)。与UPS主机同品牌。”更正为:“需对中心机房UPS所涉及的机柜进行改造:增加≥18个PDU(输入:最大电流32A,含带灯防雷,输出:12位国标10A插座,4位国标16A插座。)及配套工业连接器(32A/搭配PDU使用)。”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UPS主机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4.输出为空载和额定阻性负载,调节输入电压为UPS上、下限值时,其稳压精度应≤0.5%。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正常工作,额定阻性负载:≤1.5%;正常工作,额定非线性负载:≤2.5%。(提供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输出为空载和额定阻性负载,调节输入电压为UPS上、下限值时,其稳压精度应≤0.5%。输出电压波形失真度:正常工作,额定阻性负载:≤1.5%;正常工作,额定非线性负载:≤3%。 (提供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UPS蓄电池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1.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单节蓄电池标称电压12V,单节蓄电池容量:≥200Ah,本次配置134只。(包含配套的电池底座、电池架、电池柜、空开、散力架及所需的连接线缆及电池安装的所有配件,电池底座架设尺寸应满足地面承重能力)。蓄电池与UPS主机同品牌。”更正为:“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单节蓄电池标称电压12V,单节蓄电池容量:≥200Ah,本次配置134只。(包含配套的电池底座、电池架、电池柜、空开、散力架及所需的连接线缆及电池安装的所有配件,电池底座架设尺寸应满足地面承重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56、028-****2753;地址:**省**市**县县级集中办公区3号楼
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
地址:**县****成路80号
联系方式:182****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广场路4号
联系方式:139****6180/028-****01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139****6180/028-****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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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