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6年4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莱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4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4-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082

通讯地址:****苑路与文苑****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风电场增容改造工程项目

**市土山镇沿海

****

******公司

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风电场一期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7MW,总投资43386万元,采用增容改造模式,拆除原一期项目19台单机容量1.5MW风力发电机组,在拆除机位内优选10台机位原址装10台单机容量6.7MW风力发电机组,改造容量由28.5MW扩容至67MW(**一期总容量由48.5MW扩容至87MW),同期对升压站进行改造,扩建1台100MVA变压器及配套变电设备,改造建设集成线路,改造后总容量134.5MW。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施工过程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降低扬尘产生量,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治措施。合理设置升压站布置形式,采取有效的电磁污染预防措施,****电站四周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相关要求;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升压站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面,不得超挖破坏现有植被,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临时占地和生活区做好防护和绿化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恢复植被,进行生态恢复,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5、完善规范现有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按要求建设变压器事故油池,废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废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拆除的风机叶片、基座等设施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6、项目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电磁辐射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光反射及电磁辐射产生的影响。

****风电场增容改造项目-公示版.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082

通讯地址:****苑路与文苑****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风电场增容改造工程项目

**市土山镇沿海

****

******公司

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风电场一期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7MW,总投资43386万元,采用增容改造模式,拆除原一期项目19台单机容量1.5MW风力发电机组,在拆除机位内优选10台机位原址装10台单机容量6.7MW风力发电机组,改造容量由28.5MW扩容至67MW(**一期总容量由48.5MW扩容至87MW),同期对升压站进行改造,扩建1台100MVA变压器及配套变电设备,改造建设集成线路,改造后总容量134.5MW。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施工过程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降低扬尘产生量,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2、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治措施。合理设置升压站布置形式,采取有效的电磁污染预防措施,****电站四周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相关要求;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升压站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面,不得超挖破坏现有植被,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临时占地和生活区做好防护和绿化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恢复植被,进行生态恢复,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5、完善规范现有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按要求建设变压器事故油池,废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废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拆除的风机叶片、基座等设施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6、项目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电磁辐射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光反射及电磁辐射产生的影响。

****风电场增容改造项目-公示版.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