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6年4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濮阳-范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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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6-04-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786传真:0393-****836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4月1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范****基地建设项目

**市**杨集乡李马桥村南800m处

****

****在**市**杨集乡李马桥村南800m处建设范****基地建设项目

**新****公司

1.废气。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通过SNCR+SCR联合脱硝+SDS碳酸氢钠干法脱硫+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排放。菌丝培养异味、木屑发酵堆场异味,通过每日定时喷洒植物除臭剂,以减少异味对环境的影响。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限值、《**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涉锅炉A级指标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制排放要求。。

2.废水。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与生产废水(设备与实验器具清洗用水、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通过污水管****处理厂。应满足《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废布袋贮存在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间暂存,****公司。废菌渣日产日清,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定期清运至垃圾焚烧场处理。废反渗透膜更换时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炉灰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废润滑油采用密闭桶装方式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桶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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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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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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