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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1-16 | 发布日期: | 2026-01-16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执法 | |
| 有效性: |
2026年1月16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强人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强人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报告表 | ******公司 | ******开发区强人工业园内 | ****强人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1****环境局**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召环监表〔2022〕24号。2023年项目开始建设,目前已建成2栋生产用房,1栋仓库,1栋办公楼,其他建设内容暂未开工,根据市场需求,项目不再自产橡胶鞋底,冷粘生产线使用鞋底全部外购,制鞋工艺新增连帮注塑工艺,设计产能为年产600万双鞋靴。项目生产工艺发生变动导致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增加,属于重大变动,本次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项目7#厂房有机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8#厂房有机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厂房4层打磨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经同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9#厂房有机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经废气治理设施治理后,废气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162号)中的附件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162号)中的附件1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 3.噪声: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转盘机、前帮机、中后帮机、打粗机、废气处理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分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贮存后定期外售,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