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1-30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执法 | |
| 有效性: |
2026年1月30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600吨包装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00吨包装袋项目 | 报告表 | **市****公司 | ******开发区蓝宝科创产业园13幢102号 | 项目租赁一栋现有三层厂房进行建设,占地280m2,总建筑面积670m2,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彩印包装袋600吨。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东****处理厂再处理,尾水排入**。 (2)废气: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可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0kg/h及排放浓度≤40mg/m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70mg/m3)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印刷行业中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50mg/m3,去除效率≥70%)。 (3)噪声:项目营运期间对各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残次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废油墨桶、废胶粘剂桶、废溶剂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固废。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卫生填埋;残次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油墨桶、废胶粘剂桶、废溶剂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固废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