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6〕37号
****委员会
****风电场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核准的批复
****改革局:
报来《****风电场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的请示》(兰发改报〔2026〕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风电场风电清洁能源送出需求,增强电网供电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风电场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镇、隘洞镇、泗孟乡、长江乡、切学乡。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风电场一期已建成的双回路铁塔单侧(右侧挂线,顺铁塔大号侧方向)挂线接入220kV****电站。******风电场升压站出线构架,讫于220kV**站 110kV间隔,线路长度1.08km,电压等级为110kV。
五、项目总投资64.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水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七、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因项目列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风电场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核准 | ||||||
| 设 计 | 核准 | ||||||
| 监 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设 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其 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设备、重要材料的采购估算金额均低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标准,项目是否招标或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 ****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