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4月10日)(石浦)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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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4-10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4月10日)(石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年产1.6亿套一次性pp餐盒项目

**省**市**县象保**区云智路50号10号标准厂房西侧

****公司

****公司成立于2024年01月25日,主要从事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现企业租赁**航天基础****公司位于**省**市象保**区云智路50号10号标准厂房西侧,租用建筑面积为4546.94m2,拟实施年产1.6亿套一次性pp餐盒项目。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投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造粒废气经造粒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吸塑、挤出废气经成型机和挤出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水厂进一步处理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垫,实验室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机油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和废含油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原料包装材料、集尘灰和废布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7210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凤栖路13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