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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133020Q | 建设单位法人:杨海中 |
| 卢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 ****地区**市乌伊路68号 |
| 征301探井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六户地镇黄家庄村 西北 11.6km |
| 经度:86.041128 纬度: 44.806044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03 |
| 昌州环评〔2021〕1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625 |
| 2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133020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致合必拓****公司 |
| 913********519486N | 验收监测单位:**蓝****公司 |
| ****0100MA776YF90U | 竣工时间:2024-07-15 |
| 2025-04-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6-03-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portal.****.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钻1口井,设计井深5990m | 实际建设情况:完钻了1口井,井号征301探井,实际井深6027m |
| 根据地层实际情况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井、试油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试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 禁止乱碾乱轧;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尽可能减少对沙区植被的碾压等破坏性行为。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施工期柴油机、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 B 1 6 2 9 7-1 9 9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过液气分离后通过配置的2座放喷池点火排放,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项目钻井过程产生的泥浆、钻井岩屑采用固液分离方式处置后,液相循环使用。试油废水定期通过罐车拉运至****春风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用于产能开发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环保厕所底部污水箱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处理站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及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工程产生水基非磺化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由钻井单位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钻井岩屑、钻井泥浆等一般固体废物均属于其他废物,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井场区铺路,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钻井期间产生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应集中收集,施工结束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钻井期间产生的含油废弃物集中收集到废油回收罐,施工结束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钻试期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循环利用,如产生不可利用的需在钻井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若产生油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为避免危险废物随意存放,须在井场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同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沙南集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油藏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 禁止乱碾乱轧;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尽可能减少对沙区植被的碾压等破坏性行为。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施工期柴油机、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 B 1 6 2 9 7-1 9 9 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过液气分离后通过配置的2座放喷池点火排放,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项目钻井过程产生的泥浆、钻井岩屑采用固液分离方式处置后,液相循环使用。试油废水定期通过罐车拉运至****春风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用于产能开发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环保厕所底部污水箱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处理站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及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工程产生水基非磺化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由钻井单位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钻井岩屑、钻井泥浆等一般固体废物均属于其他废物,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井场区铺路,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钻井期间产生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应集中收集,施工结束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钻井期间产生的含油废弃物集中收集到废油回收罐,施工结束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钻试期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循环利用,如产生不可利用的需在钻井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若产生油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为避免危险废物随意存放,须在井场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同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沙南集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油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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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拉运至******公司处理。钻井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标准污染物限值的钻井固体废物作为可利用**,用于****永进区块内其他项目的基建工程,用于修路、铺垫井场。 | 本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拉运至******公司处理。钻井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标准污染物限值的钻井固体废物作为可利用**,用于****永进区块内其他项目的基建工程,用于修路、铺垫井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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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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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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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地面积按实际征地面积划定,不得超过规定面积。施工车辆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开道,碾压植被、扰动土壤。严禁破坏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恢复地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建设单位已经办理相关临时占地手续。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作业面,项目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扩大占用、扰动地表,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未捕杀野生动物;工程结束后,除转开发的井场及通井道路占地,其余临时占地进行了修整,目前临时占地正在逐步恢复原地貌,且地表植被也正在逐步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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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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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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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