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10日拟作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2026年4月10日我局拟对****智通机器人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商用车及新能源齿轴生产线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0-****654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8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智通机器人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省**市高新区酒谷大道五段(****开发区) | **** | ******公司 | 将原有一期生产车间中部分设备搬至本项目内,并购置部分新设备进行生产,主要从事自动化酿酒生产线、自动化酿酒设备等的生产;采用下料、机加工、焊接、除锈、组装等工艺,实现新增年产自动化酿酒生产线 20 条;扩建后年产自动化酿酒生产线 70 条,年产主要产品摊凉机、冷凝器、酒甑、润粮机等 1750 台/套(较扩建前增加年产自动化酿酒生产线20条)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本项目生活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三级标准。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有机废物等废气污染物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 |
| 2 | 蜀硅锦新材料有机硅合成革生产项目 | **市**区科创路4号5栋一层101室 | **蜀硅****公司 | ******公司 | 租赁约5002.97平方米的闲置标准化厂房建设本项目,拟购置干法合成革制造机、后处理机、离型纸检查机、布纸检查机、成检机等设备,设置1条干法生产线和1条后处理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70万米有机硅合成革。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本项目生活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三级标准。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有机废物等废气污染物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