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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1MA2HFUNB68 | 建设单位法人:张小辉 |
| 张小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创业园13幢4号 |
| 年产10万套汽车改装零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创业园13幢4号 |
| 经度:121.29347 纬度: 28.4853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17 |
| 台环建〔温〕[2021]1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81MA2HFUNB68001W |
| 2025-09-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1MA2HFUNB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81MA2HFUNB68 | 验收监测单位:**市台环****公司 |
| 913********082843F | 竣工时间:2025-05-28 |
| 2025-08-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12 |
| 2026-03-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04ljTWZ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本项目为**项目,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项目位于****创业园13幢4号,建筑面积4030.81平方米。项目内容为年产10万套汽车改装零件。表面处理外协。****中心80台、数控车床20台、下料机5台、喷砂机2台、拉丝机1台及光盘机1台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10万套汽车改装零件,现暂时未实施喷砂工序,该工序外协。企业环评中为80台T-500B****中心、20台6140型号的数控机床、5台B-33型号的下料机。实际配置40台VMC850****中心、15台G-450型号的数控机床、3台JLH-70型号的下料机。 |
| ****中心、数控机床、下料机设备型号和数量均发生变化,不会对实际产能造成影响,能够满足项目年产10万套汽车改装零件和年加工510吨毛坯件的产能需求。企业环评设计阶段,预购置2台喷砂机,实施喷砂工序,现因企业实际生产需求,本次先行验收阶段,喷砂机及配套环保设施暂不建设,委外处理,不会对实际产能造成影响。不属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所列的变动情况。企业承诺后续新增喷砂工序时,按环评建设相关环保设备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文件规定再次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说明:铝件汽车改装零件生产工艺首先由铝件毛坯下料进行外形车削加工,****中心铣加工,再进行拉丝(使用切削液润滑机头),然后由外协单位喷砂和表面处理,最后与外购塑胶件、五金件组装得到成品,成品包装后入库;铁件汽车改装零件生产工艺首先由铁件毛坯件下料进行外形车削加工,再由外协单位表面处理,最后与外购塑胶件、五金件组装得到成品,成品包装后入库。 下料:项目采用下料机对毛坯件进行下料。 车削加工:项目采用数控车床及光盘机对毛坯件进行外形车削加工。 铣加工:****中心对毛坯件进行铣加工。 拉丝:项目铝件产品需要进行拉丝,采用拉丝机进行拉丝,并使用切削液润滑机头。 喷砂:项目铝件产品表面需要喷砂处理,采用喷砂机对铝件表面进行喷砂。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说明:铝件汽车改装零件生产工艺首先由铝件毛坯下料进行外形车削加工,****中心铣加工,再进行拉丝(使用切削液润滑机头),然后由外协单位喷砂和表面处理,最后与外购塑胶件、五金件组装得到成品,成品包装后入库;铁件汽车改装零件生产工艺首先由铁件毛坯件下料进行外形车削加工,再由外协单位表面处理,最后与外购塑胶件、五金件组装得到成品,成品包装后入库。 下料:项目采用下料机对毛坯件进行下料。 车削加工:项目采用数控车床及光盘机对毛坯件进行外形车削加工。 铣加工:****中心对毛坯件进行铣加工。 拉丝:项目铝件产品需要进行拉丝,采用拉丝机进行拉丝,并使用切削液润滑机头。 喷砂:项目铝件产品表面需要喷砂处理,采用喷砂机对铝件表面进行喷砂。该工艺暂未实施,外协处理。 |
|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无新增产品;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生产设备(除喷砂暂未建设以外)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优化设计污水收集净化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制度。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2、强化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加强车间通风,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4、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现**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矿物油桶及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立规范的固废堆放场所,并做好防雨防渗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 为尽量减少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噪声值偏高的设备应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 本项目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物资部门综合利用,喷砂工序暂未建设,无集尘灰产生。废矿物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密闭暂存后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本项目喷砂工序暂未实施,故无喷砂废气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6 | 0.036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11 | 0.011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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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19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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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 化粪池 | 监测期间,本项目总磷和氨氮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和pH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水厂进水标准。 |
| 1 | 减震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减震设施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南偏西、南偏东、东、东偏北各测点两天昼间噪声测得值范围为55~5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1 |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现**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矿物油桶及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立规范的固废堆放场所,并做好防雨防渗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 生产车间1F东侧(危废仓库南侧)设置一座约5m2的一般固废堆场,堆场的建设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产车间1F东侧设置一座约10m2满足规范要求的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做好了防渗漏等相关工作,并贴有相关标识,危废仓库底部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地面硬化、耐腐蚀,且表面无裂缝;各类危险废物在产生点及时收集后,采用密封桶进行包装,并转运至危废仓库,用于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时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危险废物在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委托利用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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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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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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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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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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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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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