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维吾尔自治区
某单位炊事保障社会化食堂劳务承包采购意向公开
(2026-JLJFCA-F1001)
为充分调整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炊事保障社会化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供应商来电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购情况。
一、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炊事保障社会化食堂劳务承包 |
通过招标引进1家具有相应营业资质且实力强、信誉好、****公司进驻我单位。由公司派遣员工承担餐饮制作、食堂卫生、管理保障等工作,服务保障对象满意率须达到80%以上,服务期限为1年;由我部负责提供食堂设施设备、员工集体宿舍、采购主副食及原材料、支付劳务报酬和饮食质量监管等工作,保障期间我部负责食堂所需水电气暖、场所维修费用,不收取场地使用管理费。按照测算,平均需炊事劳务人员数量应不少于6人(等级厨师不少于4人),具体人员数量按照配比要求,按月随着我部实际就餐保障人数进行计算,劳务成本限额为8300元/人﹒月(包含按照每人每天35.95元标准缴纳伙食费,每人每月需交伙食费为35.95元/天×30天=1078.5元,即每人减去每月需交伙食费后工资所得为7221.5元/人﹒月)。 |
联系朱先生:186****6669提取 |
180 |
2026.06 |
二、公式及受理期限:2026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7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外资包含港澳台,****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 tchina.****.cn)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的;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 //www.****.cn/)投标人失信名单的,军队采购网备查失信名单和暂停采购名单,有两者之一的均不可参加报名(以上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营业资质。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政府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以邮件等方式递交我部。资料均采用A4纸幅面。请将Word电子文档打印逐页盖章后,形成PDF扫描件,连同Word电子文档打包压缩一起,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是否收到邮件。文件名称:炊事保障社会化食堂劳务承包意见建议表+公司名称,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相同。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6.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3****6658/186****6669
电子邮箱:****@qq.com
纪检监督电话:0921-963069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