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编号:****
二、标段名称:2026年**市**区**绿化管养(市场化运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2459****花园C1幢办公楼1902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陆拾贰万玖仟壹佰贰拾陆元伍角柒分(****126.57元)
评审得分:93.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6年**市**区**绿化管养(市场化运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2026年**市**区**绿化管养(市场化运作)采购项目,为优化**区**绿化养护管理、全面提升管养效能,拟实施绿地养护项目,涉及养护树木约1.4万株、绿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具体数量以实际核定为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政府对本项目有新的安排,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注:服务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侠(组长),刘蓉,胡婷婷,徐励安,包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1.010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路1231号,联系电话:136****788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727号
联系方式:177****0277
名 称:****
地 址:****南路1231号
联系方式:136****7887
项目联系人:梁奎、杨扬
电 话:177****0277、136****7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