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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G228线**县仙庵至靖海月山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编制国道G228线**县仙庵至靖海月山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出版,最终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应提供纸质装订本及电子文本,包括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成果(如初稿、修编稿等)。 (2)中选机构(乙方)应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编制相关报告,并确保工作开展深度和报告编制内容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要求和技术要求。乙方向甲方交付正式咨询成果文件纸质装订本和电子文本。如因政府部门对项目开展评审对咨询成果文件份数有额外要求,****政府评审需求的份数为标准进行交付。 (3)在收到甲方对项目咨询成果初稿的审核意见后,乙方应尽快完成修编工作,工作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咨询成果送审稿通过审核后,乙方向甲方出版并交付咨询成果文件。在编制报告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如确有须甲方补充提供的资料,应及时提供,如由此影响编制进度,乙方提交成果时间相应顺延。(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其他 | ||
| 备案要求 | ||
| 最终取得发改部门批复 | ||
| 无 | ||
| 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合同项下乙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完成、甲方技术咨询服务款项足额支付,且合同项下双方权利和责任履行完毕时,自然终止。 | ||
| 0.0%下浮率 至 30.0%下浮率 | ||
| 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计价标准和规定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计价×下浮率暂定,最终按**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审核为准。 | ||
| 否 | ||
| 否 | ||
| 2026-04-14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