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2300吨化工新材料系列项目 | **省**市**区杭****开发区 | **** |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五车间内**聚酰亚胺树脂及中间体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年产750吨均苯系列聚酰亚胺产品生产线、250吨联苯系列聚酰亚胺产品生产线;二期建设与一期同样规模的均苯系列聚酰亚胺产品生产线、联苯系列聚酰亚胺产品生产线及年产300吨联苯四甲酸二酐生产线。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冷凝+两级水喷淋+RTO焚烧”处理后排放;过滤包装尾气(灌装口上方吸风罩)经两级水喷淋+RTO焚烧处理后排放。固体投料废气、干燥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与桶装打料间废气、产品包装间废气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经管道输送进入鸿盛化工500 t/d污水站处理达****园区污水管网,送**市**区水****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4937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办公室****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