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等文件有关规定,****委托**欣****公司****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现将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前期规划**柳湾村,南至镇域内循环线(Y072),西至安乐村,北至下庄村,面积约258.2446hm2。
规划时间:规划基期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近期为2030年,远期为2035年。
发展定位:依托****曲镇丰富的铝矾土**,围绕产业链,规划建设以高铝矾土为原料的新型耐火原料和****园区。打造国家级****基地,****示范区,新质生产力引领区。
(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地址:**省孝****培训中心四层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176****561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欣****公司
单位地址:**市劲**路31****中心11层
联系人:杜工
电话:181****814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成立课题组,开展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调查、**能源利用与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有效性评估、规划后续实施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及报告书的编制。完成报告书编制后,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会后进行报告书修改,最终由环保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规划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规划建设过程中和规划建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问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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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