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育设施建设和组团式帮扶东西部协作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4-13,更正为:2026-04-1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27 10:00:00,更正为:2026-04-30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27 10:00:00,更正为:2026-04-30 10:00:00。标书代写
一、招标文件 2.4.5.投标报价★中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 %的,即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采购包)最限价 45%的,即投标报价
更正为: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 %的,即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采购包)最限价 60%的,即投标报价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中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第十一项10P空源热泵主机,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更正为:制热量≥37.3KW,功率≤9.4KW,产热量≥800L/h;第十二项5P空源热泵主机,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更正为:制热量≥18.7KW,功≤4.7KW,产热量≥400L/h。
三、招标文件 5.3.3.符合性审查中审查内容“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6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50%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电化交易系统进书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提交的书说明,应当加盖投标公章,在评审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电化交易系统进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投标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组应当将其响应件作为效处理。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自行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333。地址:**县天地坝镇新街4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村
联系方式:0834-****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街道北碧府路117号附1号6楼
联系方式:0834-****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34-****696
****
202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