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情况
(一)标的名称:龙头寺晶瑞大厦三、四楼租赁项目
(二)标的坐落:两江新区树兰路178号附15号,毗邻轨道交通三号线和十号线
(三)招租面积及数量:三、四楼总建筑面积有6080.91㎡,已整体装修打造,目前约有35套办公室、2间共享会议室和1间茶室,单套面积约在100-580㎡之间,配备成套办公家具,租户可以实现拎包入驻,适合小微企业创业办公。
(四)是否存在租赁:部分办公室存在租赁。
(五)移交时限:自招租方全额收取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10日内届时现状移交标的。
(六)招租用途:办公。
二、商务条件
(一)租赁价格:不低于估价报告出具的租金单价(含4元/㎡物业管理费),以实际洽谈价格为准
(二)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无免租期。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租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按月、季度等不同周期进行支付。
(四)租金递增:租赁年限1年以内的无年租金递增率,1年以上租金每年按3%递增。
(五)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
(六)水电费:由出租方代收代缴。
(七)意向金:2000元/套。
(八)退出机制:承租方须经营满一年(含)以上(即从计租日起至撤场日止);除正常支付租金外,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出租方损失赔偿,计算公式为:本合同当期月租金*(3-N)(N为提出撤场申请至撤场日的月数,不足部分按整月计算,在撤场前3个月及以上提出书面终止申请的,无需损失赔偿);出租方同意后双方终止合同。
(九)转分租: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产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
三、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意向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否则意向金不予退还。
(二)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1)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结构或损坏场地设施;(2)擅自搭建、改**电气管道;(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场地;(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租赁场地内进行违法活动;(5)擅自将租赁场地调换、注册、转让,占用超出租赁场地以外的空间,或将承租场地及其各项附属权益作为抵押或担保。
(三)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方有权不退还意向金并终结交易;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的,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交易相关事项
(一)报名渠道
1、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2、电话报名:
办公电话:(023)****2901
陈老师:136****4334
王老师:185****5765
3、点击网址报名
龙头寺晶瑞大厦三、四楼租赁项目挂网招商事项(点击此处跳转查看),提交报名信息即报名成功。
(二)洽谈
五、备查资料
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