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汝州市硕丰建设事业有限公司蓝锦院子(一期)项目建设用地拟合宗情况公示

审批
河南-平顶山-汝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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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0

主题分类
自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蓝锦院子(一期)项目建设用地拟合宗情况公示
发布机构:****政府->****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4-10

一、项目名称:****蓝锦院子(一期)项目。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位置:****中心**建设路以南、城垣路以西、规划一路以北。(详见项目区位图)

(二)合宗前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3日,****取得O-15-13-03(部分地块)(地块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地字第****822024YG****496号】,用地面积26019.31平方米(约合39.03亩),2026年2月4日取得O-15-13-03(部分地块)(地块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地字第****822026YG****611号】,用地面积1680.11平方米(约合2.52亩),其两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其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

以上两宗地相邻,且无城市道路分割。(详见合宗前示意图)。

(三)合宗依据:依据《平****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非住宅房屋所有权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变更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平自然资〔2023〕48号)文件相关内容,拟对以上两宗土地进行合宗。

(四)合宗后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合宗后地块面积为27699.4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其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结合两宗土地现状用地情况(拟合宗地块影像图),依据《****政府****中心**O-15-13 15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汝政文〔2023〕45号),合宗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1.0≤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25%。(详见合宗后示意图)。

(五)附图:1.项目区位图 2.合宗前示意图 3.合宗后示意图 4.拟合宗地块实测图 5.拟合宗地块影像图 6.拟合宗地块总平面图

三、公示期限: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9日(10日)

四、附加说明: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广大****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n/)查询公示有关内容,也可到****规划局1楼(地点:**市古梁大道与丹**路交叉口南100米)查阅公示有关内容,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375—****723

电子邮箱:****@126.com 邮编:467599

地址:****规划局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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