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根据近期**市地区项目都是要求总监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市和悦天宸住房项目监理(项目投资约120000万元,监理费约300万元)、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监理项目(项目投资约70011.09万元,监理服务费用约840万元)这两个项目,论项目规模来说,都比该项目投资额大,此项目总投资约17971.56万元,却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明显要求过高,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在建项目所属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答:本项目涉及原水工程、厂区工程、配水工程等多个施工标段同步推进,施工工艺复杂、交叉作业面多、质量控制要求高,若允许总监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将难以保障对本项目的现场履职时间和服务质量,不利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的实现。本条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建议将总监理工程师在监要求修改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依据和理由:根据****建设厅《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规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且在同一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答:《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规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且在同一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因此,招标人(作为本项目建设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总监在监项目数量要求。本项目涉及原水工程、厂区工程、配水工程等多个施工标段同步推进,施工工艺复杂、交叉作业面多、质量控制要求高,若允许总监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将难以保障对本项目的现场履职时间和服务质量,不利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的实现。本条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资信标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描述,请问如总监业绩为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且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关于加分业绩的要求,是否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答:该业绩中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监理工作(须在全过程咨询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明确体现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同时该业绩的工程类别、供水规模、工程造价、竣工验收时间等条件满足招标文件对总监加分业绩的其他要求,则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过程咨询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材料,其中应能清晰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任职岗位。(仅当上述材料仍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业绩的建设规模、工程类型等内容,还需另外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34页和35页资信评审部分: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的计算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而周边各县市的同类项目均要求是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经充分调研确认贵单位该项要求过于严格,不利于充分竞争。建议将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的计算时间修改为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为扩大潜在投标范围,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中“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有效业绩时间认定标准,由“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调整为“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根据****建设厅《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规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且在同一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要求总监无在建,要求过于苛刻,违反**省职业标准规定,建议修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在建项目所属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答:同问题2回复。
6、根据《****建设厅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招标文件未严格按此执行,存在为人量身定做嫌疑。建议修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在建项目所属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答:同问题2回复。
7、****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约17971.56万元,为大型市政项目,****政府令第301号,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鼓励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我公司为**市本地注册单位,我公司想积极****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活动,我公司的注册地和办公地均在我市,可以更好的提供本地化服务且保证项目监理期间的人员履职,并且能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便捷性;现恳请贵单位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4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可以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资信标评审中的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修改均为均需牵头人提供,给我们当地企业一个参与投标的机会!谢谢!
答:本项目为监理内容涉及原水工程、厂区工程、配水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整的监理组织架构、技术力量和项目管理能力,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高效统一开展。本条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中明确说明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但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中却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是本项目建设过程有什么特殊性吗请建设单位给予解答对比**地区同期发布的其他项目,规模和本项目差不多或比本项目大的,都是依照**地区交易文件范本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在建项目所属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本项目要求总监无在建有定向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 建议修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在建项目所属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该描述原文为: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因此,招标人(作为本项目建设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总监在监项目数量要求。本项目涉及原水工程、厂区工程、配水工程等多个施工标段同步推进,施工工艺复杂、交叉作业面多、质量控制要求高,若允许总监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将难以保障对本项目的现场履职时间和服务质量,不利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的实现。本条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关于范本的问题,**地区交易文件范本无上述描述。本条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澄清部分:
1、招标公告中批文编号修改为:凤发改审批〔2026〕23号。
2、本项目部分内容条款根据新范本调整,调整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27日9时10分。标书代写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和答疑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和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和答疑澄清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府城****公司院内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0550-****38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府城镇**路西侧
联系人:尹宝林
联系方式:188****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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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