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院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就****人民路院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进行网上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人民路院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元/6小时
(五)最低限价:1元/6小时
(六)服务期限:自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计算,为期叁年。
(七)采购需求:****人民路院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四、磋商文件发布、获取信息:
1、公告媒体:**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官网(https://www.****.cn/)
2、公告期限、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供应商报名条件及文件获取地点: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①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②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支付宝缴费凭证截图,支付宝(139****4455)转账须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全称。
上述资料完整(缺一不可)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磋商文件报名费用为100元整,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录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分标书代写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分
磋商地点:******路院区门诊二楼东一区二排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000元,合同期满无问题后全额退还(无息)。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名称:****
地址:******路院区
联系方式:卜老师 电话:0517-****0936
2、技术答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199****277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亿****广场59号楼东门厅21楼2111室
联系人:高金怀 电话:133****9107/139****4455
4、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人:李老师 电话:0517-****0377
2026年4月10 日
附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营业执照住所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供应商(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