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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市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0546-****95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乳液质量升级及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化工产业园广兴路31号,****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项目在现有7万吨/年水溶性功能有机高分子聚合物系列产品项目基础上,购置白油储罐、氨水储罐、成品接收罐、MVR废水设备、液体灌装机等设备43台(套),改造后达到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自动化的目的,同时提升环保、安全水平。 项目以丙烯酰胺、丙烯酸、白油、氢氧化钠、氨水、硫酸、引发剂(焦亚硫酸钠、过硫酸钾)、乳化剂(失水山梨醇单油酸)等为原辅材料,经配料、中和、乳化、聚合、反相、过滤、灌装等工序,生产PAM乳液17000吨/年。现有7万吨/年水溶性功能有机高分子聚合物系列产品项目中的油包水乳液产品(20000吨/年)不再生产。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 一、废气污染防治。****园区供热管网,****集团热电公司供应。丙烯酸投料废气、丙烯酰胺投料废气、氨水投料废气、中和反应废气、搅拌废气、白油投料废气、油相搅拌废气、乳化废气、聚合废气、吹扫废气、反相废气、白油储罐废气、丙烯酰胺储罐废气、丙烯酸储罐废气、洗釜废气、MVR不凝气一并引入“酸洗+水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解析脱附+RCO”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丙烯酰胺、丙烯酸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93)表2标准要求。 氨水储罐废气、****处理站新增废气经厂区现有“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丙烯酰胺、丙烯酸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VOCs、H2S、NH3、臭气浓度达到《****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增废气经厂区内现有“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硫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标准要求,H2S、NH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96)表1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设备清洗废水经**MVR装置预处理,蒸汽冷凝水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气治理设施及MVR真空泵用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废水、MVR真空泵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MVR冷凝水、实验室废水、剩余蒸汽冷凝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一并排至厂区内现有1400m3/d污水处理站,经“中和+两级气浮+厌氧+缺氧+好氧+初沉+好氧+二沉”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表3标准要求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废活性炭、废RCO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隔油池污油、污水处理站浮渣及污泥、反相残渣、过滤残渣、MVR浓缩液、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项目生产车间、罐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2座事故水池(总容积1462.5m3)及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新增VOCs排放0.749吨/年。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35吨/年、0.012吨/年以内,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1.209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新增VOCs总量替代指标,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2 | **市****公司30万m3原油库项目 | ****园区内,**路以西、广瑞路以北、西康沟以东、广顺路以南 | **市****公司 | 山****咨询院有限公司 | 拟建原油库总库容30万m3,年最大周转量350万吨。一期建设4座50000m3外浮顶原油储罐及配套设施,总容积20万m3;二期建设2座50000m3外浮顶原油储罐,总容积10万m3。配套建设16m3污油埋地罐1台、原油泵房、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54936万元。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2511-370523-89-01-145084)。 | 一、废气污染防治。危废间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1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污水提升池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1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原油外浮顶罐采用“大补偿弹性+舌型刮板”高效密封形式。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储罐清洗废水、储罐切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提升池收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管输送至****集团有限公司现有400t/h污水处理站,经“密闭三相旋流除油+高效密闭气浮工艺+高级氧化反应池+曝气生物滤池(BAF)”工艺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清罐油泥、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机油桶、废机油、化验室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原油库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一座5400m3事故水池、288m3隔油池及1800m3雨水监控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41吨/年、0.021吨/年以内,纳入******公司统一管理;VOCs排放量控制在47.468t/a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VOCs总量替代指标,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