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示》(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北1.8km处,,中心地理坐标:E76°48′58.22″,N39°15′27.79″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清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