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成套电气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市曲塘镇东联路99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名环****公司;
项目概况:****成立于2019年,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等。****于2023年委托**名环****公司编制完成了《****成套电气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9月15****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海行审〔2023〕103号)。该项目目前已建车间一、车间二两栋厂房,仅部分设备进厂,尚未进行生产,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待本次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批准后,企业将按照本次重新报批项目进行生产建设。现企业拟重**设,原有项目产品品种、平面布局等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后,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自动叠装生产线、焊接机器人、绕线机等生产设备;主要原料为钢板、型钢、低温钢、不锈钢、水性醇酸底漆、水性醇酸面漆、变压器油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油浸式变压器2184台、干式变压器2652台,箱式变压器3094台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喷枪清洗废液纳入固废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规定的限值;调配、喷涂、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规定的限值;浇注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酚类、甲苯、环氧氯丙烷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规定的限值。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相关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八)加强原辅料管控,本项目须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和低VOCs含量的胶黏剂,涂料中VOCs含量须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胶黏剂中VOCs含量须符合《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九)尽快落实《报告表》所述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7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