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远洲矿业有限公司刘家沟湾露天煤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宁夏-吴忠-红寺堡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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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煤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日期 公开方式 所属机构 责任部门 有效性
****宁水审发〔2026〕38号2026-04-10
主动公开****水利厅
有效

****公司****煤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水审发〔2026〕38号

****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审批的请示》(**矿发〔2025〕54号)收悉。我厅组织对随文报送的《****公司****煤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及本许可决定的前提下,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公司****煤矿项目位于**市**区大河乡境内,属**项目。2021年8月26日,****水利厅以宁水审发〔2021〕163号文对该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报告书予以行政许可。2024年8月,****公司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刘家沟湾井田外围煤炭**采矿权,采矿权范围由3.4205平方公里扩大至3.9031平方公里。扩大露天开采范围后,露天采区开采境界扩大并设置临时排土场1处、增加排土场1处、储煤棚和办公生活区搬迁、场内连接道路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土石方量及总平面布置发生重大变化。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区(采掘场和临时排土场1处),外排土场2处,储煤棚1座,进场道路1850米、场内各生产单元连接道路1736米,采场东部排洪沟685米,挡水堤730米,供水管线450米,办公生活区1处,停车场1处。项目总占地782.2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00公顷,临时占地779.28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4740.23万方,挖填不平衡,弃方14560.31万方。项目总投资15854.84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82.28公顷。

(四)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五)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3%。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露天采区、排土场区、储煤场区、道路区、办公生活区、防洪工程区、停车场区和输水管线区8个防治分区。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及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十)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675.0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782.28万元,(其中已缴纳262.86万元、补缴519.42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工程开工前,你公司须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联系人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相关信息及资料报送****监测总站,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要求和核定的数额足额缴纳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监测总站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四)本工程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利厅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监测总站负责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水务局要认真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对本区域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

六、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本许可文件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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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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