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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村**村改造配套道路(一期)项目(交通工程)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2、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以本公告附件为准,请及时下载。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有修改将另行发布澄清公告。
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地址:**市**区通达街317号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群力第六大道4150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3****25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
联系人:罗经理
电 话:0451-****3333、196****101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