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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委托****承担了“******自治区兴**曹四夭**钼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公示材料见附件。
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https://pan.**.com/s/1Y6XwyeWPkOxBuyCUpE4Frg
提取码:hf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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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