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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晃群龙堂****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管理人公告
本院已裁定受理新晃群龙堂****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要求,现本院面向全省公开选任管理人,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破产管理人(需提供能证明****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材料);
(二)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机构负责人****公司破产清算业务,具有办理过破产案件的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机构及其派出的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2024年1月1日至今执业****机关、监察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五)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申报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案的竞争: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二、债务人情况
新晃群龙堂****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日,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义龙。本院受理的以新晃群龙堂****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申请执行标的10886元。申请人姚沅鸿以新晃群龙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
具体情况可咨询承办庭室(申法官:0745-****475)。
三、特别提示
本案可能存在无产可破或可分配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情形,如管理人已依法履行职责,本院将视管理人的实际工作量、工作效果等情况酌情考虑管理人报酬事宜。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院拟定于2026年4月16日10时1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中介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管理人,可于2026年4月16日00时00分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书(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拟委派本案团队及核心成员名册、业绩、参与破产案件数、报酬方案等),以PDF格式汇编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邮件以“本公告+申报机构名称”命名,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3、为确保破产清算案件办理效率,要求申报机构在本院无未办结的破产清算案件。
4、经遴选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选择一家机构作为该案管理人。如仅一家申报机构符合条件,则本院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为该案管理人。
联系人:易琳杰
联系电话:074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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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