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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县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项目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依据我局《2026年全县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要求,对**县11家食用农产品中小型零售市场实施快速检测;同时根据重大会议、重要考试、大型****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开展专项快检任务。检测内容以日常抽样量的新鲜蔬菜、水产品类等大宗食用农产品为主,兼顾畜禽肉、蛋、水果等食用农产品。 2、受委托承检机构除了在服务期内全面开展“2026年**县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还须对全县内快检市场的检测人员提供快检培训指导,全年须完成至少2次食用农产品“你送我检”活动。 3、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其他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一)受委托承检机构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以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品种快检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受委托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并准备好各种文书,采样工具、容器等,依法依规开展快检工作,确保程序合法、有效。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的统一规定进行操作,坚决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并注意保存各种原始记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三)产品样品购样时被抽查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提供发票,暂不能开具发票的,则须提供收据,其上注明供样单位名称、产品名称、采样数量、单价等基本信息。 (四)在抽取样品时,应该至少摄取1—3张现场照片存档备查,包括被抽查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正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所抽取样品的照片。 | ||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 ¥94,560元 至 ¥47,280元 | ||
| 金额说明: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含试剂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发生的设备、设施、零件、材料等物资投入使用费、维护保养费用、场地费、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检验测试费、技术服务费、措施项目费、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
| 否 | ||
| 否 | ||
| 2026-04-17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