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公司
“裕琇优品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裕****公司“裕琇优品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裕****公司建设的“裕琇优品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位于**县**镇工业大道7.2公里处北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为琼(2026)**县不动产权第****650号,证载用地面积27867㎡。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该地块报建总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用地面积:27866㎡,总建筑面积:16614.76㎡,总计容面积31515.32㎡,不计容面积23.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614.76㎡,容积率1.13,建筑密度56.55%,绿地率为3.28%,机动车停车位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7个。
其中:拟建1栋1#厂房,总建筑面积为5800㎡,地上建筑面积为5800㎡,计容面积11600㎡;
拟建1栋2#厂房,总建筑面积为5800㎡,地上建筑面积为5800㎡,计容面积11600㎡;
拟建1栋3#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324㎡,地上建筑面积为3324㎡,计容面积6648㎡;
拟建1栋4#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1279.72㎡,地上建筑面积为1279.72㎡,计容面积1256.28㎡,不计容面积23.44㎡;
拟建1栋5#设备房,总建筑面积为348㎡,地上建筑面积为348㎡,计容面积348㎡;
拟建1栋门卫一,总建筑面积为25.12㎡,地上建筑面积为25.12 ㎡,计容面积25.12㎡;
拟建1栋门卫二,总建筑面积为37.92㎡,地上建筑面积为37.92㎡,计容面积37.92㎡;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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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