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组团赴新加坡执行出访任务承办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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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赴新加坡执行出访任务承办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赴新加坡执行出访任务团组承办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协助团组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

(二)负责团组成员在新加坡的用车、住宿、公杂、餐食、翻译等保障工作;

(三)有效对接**,****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在新加坡约100人规模的1场经贸交流活动相关会务工作(含场地租赁、设备、活动组织等);

(五)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内容。

(六)行程安排(5月19日-22日)

第一天 到达新加坡,前往会场布置与准备。

第二天 上午参加新加坡亚洲科技大会。

下午举办渝新人工智能专题交流对话活动。

第三天拜****政府****协会。

第四天 上午调研新加坡人工智能相关企业。

下午乘机返回**。

三、费用预算

12.446万元(包括市商务委2名公务人员费用及公务活动费用,其中公务人员费用4.856万元,公务活动费用7.59万元人民币)。

注:投标人需同时报送《出国人员费用报价表》及《公务活动费用报价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以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高于限价为无效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1

服务方案

60

2.1总体策划方案(0-3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出访团组服务方案与企业对接会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2.2工作推进方式步骤和进度安排(0-1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可行性,对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

优:10分,良:7分,一般:5分,差:2分,未提供:0分

2.3后勤、现场保障方案(0-10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后勤、现场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现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保障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优:10分,良:7分,一般:5分,差:2分,未提供:0分

2.4新加坡企业邀请(10分)

至少邀请5家新加坡企业,每多邀请一家得1分,邀请不足5家不得分。

2

项目经验

10

1.项目团队人员情况(5分)

根据拟派项目团队特别是主要经办人员的经验、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文件撰写能力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2.出访团组业绩(5分)

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相关服务的,每提供1项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5分。

注:采购方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方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满分100分,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评估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方案部分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评估方案、投标报价部分评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六、投标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书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其中正文一份,副本两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项目人员配置及履历情况(类似项目经验);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公司不足6个月的除外);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或其他主要负责人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国际旅费:厅局级以下人员暂定13500元/人(经济舱)。该费用在招标时作为暂定报价,出国任务完成后,在总预算金额内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据实结算支付。

(二)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渝财行〔2017〕69号)执行。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报价超过限额标准作废标处理。

(三)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时间。

(四)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投标人于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18:00前,将投标资料递交至**市**区松石北路162号1115办公室。

(五)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

(六)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3-****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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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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