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日期:2026年4月10日
兹公示关于我方授标****银行贷款****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泵站汇水区域改****泵站汇水区域改造工程-****泵站汇水区域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编号:****,合同编号:XXCG-Works-4)事宜。本次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方式。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不含发布日),投标人可以在3个工作日时间内:(1)要求就其投标的评审进行事后情况说明;和/或(2)按“投标人须知”第43.1款规定的程序,就预授标意向提交与招标过程有关的投诉或质疑。
评标结果概述如下:
(1)投标人列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开标时的唱标价 (人民币/元) | 评标价 (人民币/元) | 原因说明 |
| 1. | **** | 94,137,949.77 | 84,273,449.77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2. | ******公司 | 88,478,185.75 | 78,613,685.75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和第三章第1.6款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被识别为潜在的异常低价标。经澄清后,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在澄清回复中自行论述其报价的合理性,未就其报价合理性提供可参考的支撑文件,同时在混凝土管、混凝土箱涵、沥青混凝土、拆除路面等关键工程的报价中存在缺漏,土方工程未考虑必要运距,成本不足。该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清单特征及施工图纸要求,其投标报价无法支撑按质量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工作,存在显著的履约风险,异常低价占总报价比重大。投标人存在无法按图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履约风险,项目施工质量、安全与进度将无法保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4款,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澄清回复不能充分说明其低价和低成本的合理性,因此其投标被否决。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98,569,209.90 | 88,704,709.90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4. | 上****集团****公司 | 90,334,845.57 | 80,470,345.57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5. | ****集团****公司 | 100,539,378.02 | 90,674,878.02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6. | ****集团****公司 | 106,195,921.48 | 96,331,421.48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7. | ****集团有限公司 | 86,371,275.89 | 76,506,775.89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和第三章第1.6款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被识别为潜在的异常低价标。经澄清后,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在混凝土管、混凝土箱涵、混凝土井、电缆、电缆排管、塑料管等关键工程的报价中存在缺漏,土方工程未考虑必要运距,成本严重不足。该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清单特征及施工图纸要求,其投标报价无法支撑按质量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工作,存在显著的履约风险,异常低价占总报价比重大。投标人存在无法按图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履约风险,项目施工质量、安全与进度将无法保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4款,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澄清回复不能充分说明其低价和低成本的合理性,因此其投标被否决。 |
| 8. | ****公司 | 122,862,407.41 | *91,528,305.00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9. | ****集团有限公司 | 94,194,684.19 | 84,330,184.19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10. | ****集团有限公司 | 87,510,686.49 | 77,646,186.49 | 1.截至2025年7月24日发出的投标文件澄清函中列明的截止期限(即**时间2025年7月31日18:00),被识别为潜在的异常低价投标的10#****集团有限公司未对投标文件澄清进行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7.2款“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澄清所需的资料,其投标可被拒绝”。因此该投标人的投标被拒绝。 2、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11. | ******公司 | 91,299,583.58 | 81,435,083.58 | / |
| 12. | ****集团有限公司 | 95,996,688.00 | / | 1、该投标人与25#核****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出资方)均为江****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4.3款的相关要求,该投标人与25#核****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均被拒绝。 2、该投标人未继续**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关于**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通知(二)》中规定的**后的投标有效期2026年3月11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13. | **洪帅****公司 | 86,996,745.32 | / | 1、13#**洪帅****公司未提供投标保函原件,其投标文件正本中所附为投标保函的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9.1款“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其人民币金额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和第19.3款“凡没有按“投标人须知”第19.1款的规定包括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业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的相关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2、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14. | ****集团****公司 | 102,511,979.66 | 92,647,479.66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15. | ****集团有限公司 | 97,337,098.08 | 87,472,598.08 | / |
| 16. | ****集团有限公司 | 104,729,787.50 | 94,865,287.50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17. | ****集团有限公司 | 89,574,774.46 | 79,710,274.46 | / |
| 18. | ******公司 | 103,681,675.75 | *83,817,175.75 | / |
| 19. | ****集团****公司 | 108,431,697.60 | 98,567,197.60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20. | ****集团****公司 | 102,700,235.24 | *82,159,625.69 | / |
| 21. | **省建筑****公司 | 92,405,738.01 | 82,541,238.01 | / |
| 22. | **第二****公司 | 92,901,498.68 | 83,036,998.68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23. | ****公司 | 96,098,209.29 | 86,233,709.29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24. | ****集团有限公司 | 99,185,822.30 | 89,321,322.30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25. | 核****集团有限公司 | 91,021,140.71 | / | 该投标人与12#****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出资方)均为江****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4.3款的相关要求,该投标人与12#****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均被拒绝。 |
| 26. | ****公司 | 99,825,966.14 | 89,961,466.14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27. | ****集团有限公司 | 91,473,958.46 | 81,609,458.46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28. | ****集团有限公司 | 108,022,313.26 | 98,157,813.26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29. | ****集团有限公司 | 89,938,560.91 | 80,074,060.91 | 该投标人未继续**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关于**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通知(二)》中规定的**后的投标有效期2026年3月11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30. | 河****集团****公司 | 103,820,690.99 | 93,956,190.99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31. | ******公司 | 97,752,938.19 | 87,888,438.19 | / |
| 32. | **市市政****公司 | 122,872,158.61 | *88,937,027.33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33. | ****公司 | 114,143,892.75 | 104,279,392.75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34. | ****集团有限公司 | 92,399,958.34 | 82,535,458.34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35. | ****集团有限公司 | 98,273,494.50 | 88,408,994.50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36. | ****集团****公司 | 91,804,860.43 | 81,940,360.43 | / |
| 37. | ****集团****公司 | 93,296,263.31 | 83,431,763.31 | / |
| 38. | ****公司 | 92,580,105.00 | 82,715,605.00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39. | ****集团有限公司 | 84,995,679.70 | 75,131,179.70 | 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和第三章第1.6款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被识别为潜在的异常低价标。经澄清,39#****集团****公司未就2026年3月4日发出的投标文件澄清函(要求回复截止期限:2026年3月11日18:00)进行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章27.2款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该投标人未继续**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关于**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通知(二)》中规定的**后的投标有效期2026年3月11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40. | **建工****公司 | 122,792,267.98 | *92,939,553.00 | 该投标人不同意**其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有效期2025年11月19日期满后,其投标自动失效。 |
| 41. | ****集团****公司 | 97,864,367.19 | 87,999,867.19 | / |
| 42. | ****集团有限公司 | 86,248,058.33 | 76,383,558.33 | 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和第三章第1.6款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被识别为潜在的异常低价标。经澄清后,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报价在水泥稳定碎石、掺石灰沥青混凝土、混凝土管、混凝土井、钢板桩和电缆等关键工程的报价中存在组价缺漏、材料含量不足、缺失关键工序等不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情况,涉及的材料报价出现了低于其澄清回复中自报的采购价的情况,其投标报价无法支撑按质量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工作,存在显著的履约风险,异常低价占总报价比重大,且对澄清问题中要求的电缆中间头和电缆排管的价格未进行澄清说明回复。投标人存在无法采购合格材料、无法按图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履约风险,项目施工质量、安全与进度将无法保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4款,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澄清回复不能充分说明其低价和低成本的合理性,因此其投标被否决。 2、该投标人就招标文件“2.4.2(2)关键活动中的特殊经验”下具备“截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的市政排水箱涵工程”所提供的项目业绩无法确定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资格要求。经澄清并复核评审该投标人投标文件、澄清回复和提供的设计文件,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提供的图纸为下穿箱涵路面标准横断面图,未提供箱涵的断面图,无法确认断面面积同时也无法确认是否为市政排水箱涵,因此,评标委员会认为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2.4.2(2)关键活动中的特殊经验中关于“截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的市政排水箱涵工程”要求,该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 |
| 43. | ****集团****公司 | 80,087,500.30 | 70,223,000.30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和第三章第1.6款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被识别为潜在的异常低价标。经澄清后,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在挖填土方、混凝土管、混凝土井、塑料管、电缆等关键工程的报价中存在缺漏,土方工程未考虑必要运距,成本严重不足;混凝土管道及检查井报价缺失基础等关键工序,材料费甚至低于其自报的采购价;其将“12孔电缆排管”误解为单根管道,缺少管道包封工序,显示出其对设计方案的误读。该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清单特征及施工图纸要求,其投标报价无法支撑按质量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工作,存在显著的履约风险,异常低价占总报价比重大。投标人存在无法采购合格材料、无法按图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履约风险,项目施工质量、安全与进度将无法保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4款,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澄清回复不能充分说明其低价和低成本的合理性,因此其投标被否决。 |
*注:
1、8#****公司:该投标人提供的折扣如下:我方投标总价在扣除所有固定金额的暂定金和不可预见费后提供的折扣及其使用方法为:其它报价整体下浮比例为19.00%,折扣后投标总价****92805.00元。因此,该投标人勘误和无条件折扣后价格为101,392,805.00 元。
2、18#******公司:该投标人提供的折扣详见降价函:在投标文件报价基础上降价****0000.00元,调价后金额为****1675.75元。调价后的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调价比例除暂列金外,其他清单项同比例下浮。因此,该投标人勘误和无条件折扣后价格为93,681,675.75 元。
3、20#****集团****公司:该投标人提供的折扣如下:除去所有暂列金及不可预见费外,整体下浮11.5%,最终报价为****4125.69元。因此,该投标人勘误和无条件折扣后价格为92,024,125.69元。
4、32#**市市政****公司:该投标人提供的折扣如下:投标总价为在扣除所有固定金额的暂定金和不可预见费后提供的折扣使用方法为其它报价整体下浮比例为:21.30%,折扣后投标总价****1527.33元。因此,该投标人勘误和无条件折扣后价格为98,801,527.33元。
5、40#**建工****公司:该投标人提供的折扣如下:我方投标总价在扣除所有固定金额的暂定金和不可预见费后提供的折扣及其使用方法为:其它报价整体下浮比例为17.70%,折扣后投标总价人民币****04053元。因此,该投标人勘误和无条件折扣后价格为102,804,053.00 元。
(2)推荐中标人信息
| 投标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省**市**区**路6号 |
| 合同价格: | 人民币 89,574,774.46元 |
| 合同期限: | 开工之日起480日历天 |
| 合同范围: | 科隆大道(**大道~**大道)、纺织路(胜利街~劳动街)、文化街(纺织路~科隆大道)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 |
预授标公示的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发布日当天)。
联系方式:
业 主:****
地 址:**省**市人民东路312号
联 系 人:张鑫
电 话:0373-****505
邮 箱:****@163.com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层1817室
联 系 人:杨庚旭、刘爽
电 话:010-****5198-512、509
传 真:010-****5235
邮 箱:yanggx@ck.****.com, liushuang@c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