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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规定,****于2026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济建设****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公司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等单位的代表等单位的代表组成,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利局)反映。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为期31天。
(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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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周育杰 176****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