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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10
| 项目名称 | 石林长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长湖镇维则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忠平 |
| 联系人 | 高云峰 | 联系电话 | 136****2323 |
| 项目投资(万元) | 2864 | 环保投资(万元) | 1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3-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入口售票建筑改造提升(127平米)、游客中心改造提升(996平米)、茶室改造提升(68平米)、员工宿舍改造提升(220平米)、码头服务房改造提升(199平米)、营地淋浴房改造提升(78平米)、小鹿餐厅改造提升(293平米)、后勤管理用房改造提升(61平米);各类铺装路面(35344平米)、停车场(10189平米)、栈道及平台(940平米)、广场及台阶(828平米)、砾石滩及碎石场地(9698平米);园内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智能化系统;以及长约400米环湖路道路补充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运营期垃圾收集点臭气采取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施工期扬尘通过物料密闭运输、施工区域围挡、洒水等措施控制。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均进入景区的化粪池处理,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进行**化利用。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建筑材料收集后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日产日清。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设备布局等措施控制;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游客噪声等间歇性的噪声,通过合理分流、合理安排景区开放时间控制。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景区内绿化工程,对景区内生态环境有一定保护和改善效果。(2)施工和运营期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打鸟、破坏植被等。(3)景区设立爱护植被、严禁打鸟、禁止垂钓等标识标牌,保护景区内植被和动物。 | ||
| 承诺:**** 李忠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忠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