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长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审批
云南-昆明-石林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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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0

项目名称 石林长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长湖镇维则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忠平
联系人 高云峰 联系电话 136****2323
项目投资(万元) 2864 环保投资(万元) 1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3-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入口售票建筑改造提升(127平米)、游客中心改造提升(996平米)、茶室改造提升(68平米)、员工宿舍改造提升(220平米)、码头服务房改造提升(199平米)、营地淋浴房改造提升(78平米)、小鹿餐厅改造提升(293平米)、后勤管理用房改造提升(61平米);各类铺装路面(35344平米)、停车场(10189平米)、栈道及平台(940平米)、广场及台阶(828平米)、砾石滩及碎石场地(9698平米);园内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智能化系统;以及长约400米环湖路道路补充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运营期垃圾收集点臭气采取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施工期扬尘通过物料密闭运输、施工区域围挡、洒水等措施控制。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均进入景区的化粪池处理,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进行**化利用。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建筑材料收集后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日产日清。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设备布局等措施控制;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游客噪声等间歇性的噪声,通过合理分流、合理安排景区开放时间控制。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景区内绿化工程,对景区内生态环境有一定保护和改善效果。(2)施工和运营期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打鸟、破坏植被等。(3)景区设立爱护植被、严禁打鸟、禁止垂钓等标识标牌,保护景区内植被和动物。
承诺:**** 李忠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忠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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