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机、血液滤过机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3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血液滤过机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项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 **** |
血液透析机、血液滤过机维保服务 |
30 |
台 |
15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7-1),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需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发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23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中路100号东塘花苑18栋1403
五、开启
2026年04月23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中路100号东塘花苑18栋1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广信区康体大道2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136****1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中路100号东塘花苑18栋1401、1403
项目方式:079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园园、张燕、廖怀庆
电话:079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