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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单位对低空展厅讲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低空展厅讲解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内,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协议协商确定。
(三)服务内容:提供2名讲解员,负责低空展厅各类讲解、来访人员服务工作。
二、资质要求
(一)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价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报价函格式进行报价,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讲解员薪资和五险一金、所需配备的设施设备费、服装费、培训费、企业管理费及各项税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支付其他费用。
(二)对所有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报价方不少于三家方属有效项目,经评估符合报价人条件的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意向成交中标方(经会议研究后确定为中标方),该中标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抽签确定确定成交第三方机构,并进行相关资格审查。
(三)请参与询价单位将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上资料须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6年4月17日前提交至:**县竹岐乡榕东村榕东888号****基地。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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