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泊河路551号房产出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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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集团有限公司现对位于双泊河路551号的厂房(含水泵房、消防水池等附属设施)、实验楼(可用于办公)、门卫室招租,以竞价方式组织,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待租房产位于**市**区双泊河路551号,原用于建筑废弃物**化综合利用项目,拟出租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面积(㎡)

最低单价

(元/天/㎡)

最低年租金(元/年)

投标保证金(元)

1

实验楼、门卫室

2447.59

0.34

303746

795267

2

厂房(含配套水泵房及消防水池)

24634.61

0.32

****322

3

附属设施及场地(厂区道路、路灯、充电桩等)

合计

27082.2

****068

795267

1.该宗土地用于建设建筑废弃物**化综合利用项目,不得开展其他非相关业务。厂房内现有第三人所有的机械设备,由承租方自行联系腾空。

2.租赁期为10年,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第一年租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之后每年1月30日前缴纳本年度租金(先付款后使用),自第4年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1%。

3.租赁满5年后,对租赁价格重新评估,若新的评估价高于合同约定递增后租金,按重新评估的租赁价格直接签订补充协议;若新的评估价低于或等于原合同约定的递增后租金,则继续按原合同约定的递增价格执行。

4.交付:将该办公楼、门卫室、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

5.返还: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应于15日内返还所有资产。双方验收认可后在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承租方应结清其应当承担的费用。

6.请于报价前联系本公告联系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其余未中标的,在竞价结束45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三、报价说明

1.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竞得承租权,若首轮竞价仅有1个报价(首轮竞价限时1小时),按此价成交;若首轮竞价出现2个及以**于起拍价的报价,按最高价转入下轮报价,意向人20分钟内重新报名参与报价,每轮报价限时10分钟,直至仅有1个报价以此价成交。

2.供应商报价低于招租人预算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四、报名竞价方式

以网上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报名网址:

http://xha.****.com:8081/

五、征集时间:2026年4月10日17时00分 - 4 月27日17时00分

六、竞价时间:2026年4月28日10时00分 (首轮一小时,后续每轮20分钟报名、10分钟报价)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青****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云海路798号

联 系 人: 夏工

联系电话: 0532-****066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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