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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谷315等5口石油勘探井项目(高373探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谷315等5口石油勘探井项目(高373探井)
地理位置:高373:**省**市**县顺宁镇刘老湾村周咀子村
建设单位:****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公示内容:
《谷315等5口石油勘探井项目(高373探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组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浏览:https://pan.**.com/s/1wGvVgV_YyNNcyMLoAqLqkw 提取码: qaic)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8日
联系人:黄主任 150****897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