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公司****园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1.5.7修改为: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3% ,有效期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退还。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5.1.6签证管理办法(3)修改为:签证事项承包人应在实施完成后14日历天内办理,逾期办理无效,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工期的变更;如属隐蔽工程、不可复查的工程量或做法,必须在其被覆盖或清理之前现场核验并确认,不得事后补办。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7.1修改为:合同价格: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勘测设计、建筑与安装施工、采购、调试技术服务及其它技术服务、有关的全部税金、各种规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费、建筑安装费、运输和保管费用、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项目措施费、水电和通讯费用、保险费等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承包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合同价格内,以及利润等。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数据远程监控费用、桩基检测费、防雷接地检测费、消防验收第三方检测费、钢结构检测费、电能质量监督检测报告费、并网通知书费等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内由承包人承担支付。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如深基坑、高大模板等承包方施工过程相关的方案论证)需要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投标计价,费用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之中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在报价之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各种规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和限额设计金额(总造价不得高于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完成施工图设计,若施工图的总造价高于承包人的投标报价承包人有义务通过设计优化降低预算,否则,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7.3.3.2(2)工程费用进度付款约定修改为:完成设计图纸(二次电气图)审核后一个月付款5%;****电站土建工程并收到增值税专用票(税率9%)后一个月内付款10%;完成主变安装并验收、收到增值税专用票(税率9%)后一个月付款15%;完成GIS安装并验收、收到增值税专用票(税率9%)后一个月付款15%;完成10KV成套设备安装并验收、收到增值税专用票(税率9%)后一个月付款15%;变电站最终验收送电后,承包人一次性提供剩余款项增值税专用票(税率9%),票到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0%;由审核单位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三方签章)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质保金3%****电站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
预付款扣回:当承包人的进度款收款金额(不包含预付款)累计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0%后,一次性扣回。
注:1.发包人支付的所有工程款均转至联合体牵头人账户。
2.****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项目结算价款的50%。
5.主变、GIS、开关柜技术规范修改部分标准参数值,删除部分报告要求,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110kV主变压器、110kVGIS设备、10kV高压开关柜技术规范》。
6.补充调整《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7.本项目下载招标资料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改为“2026年4月27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改为 “提交时间:2026年4月27日08:30:00前”。标书代写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