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3683 ****2627(传真)
联系地址:**市**区市府路260****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110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公司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沈环审字﹝2026﹞22号 | 2026年4月8日 |
| 2 | 关于****公司老****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沈环审字﹝2026﹞23号 | 2026年4月8日 |
| 3 | 关于**佳冠****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沈环审字﹝2026﹞24号 | 2026年4月8日 |
关于****公司老****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关于**佳冠****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