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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建工工业化]建工工业化本级物资****公司预制方桩采购(**县某紧急项目桩基工程)标段1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预制方桩材料采购(**县某紧急项目桩基工程)。
招标编号:**** 。
二、招标人:****。
三、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的第九条第7款变更为:“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
(1)每期结算(过程结算)时应扣留结算价款的 / %作为质量保证金。
(2)终期结算时一次性扣留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
(3)无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退还方式、期限及标准: 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无息付清。”;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9货款支付(2)以及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的第十条第2款变更为:“终期支付:完工后支付结算额85%,完工决算3个月后支付97%,质保金3%,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无息付清。”。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22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修改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 14 时45 分”。加急标书代写
注:1.招标人已根据澄清内容修改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2.此招标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此招标澄清公告无需放入投标文件中。加急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