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闲置场地对外出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闲置场地对外出租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6年4月9日09时3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省**市**区银杏路106号主楼二楼会议室
五、评审情况:****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6年4月9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年租金含税报价最高,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信用代码:911********8012133)
应答报价(年租金不含税报价):人民币 6200 元/年,应答报价(年租金含税报价):人民币 6510 元/年
税率:5%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质量:符合询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九、公示期:2026-4-11至2026-4-1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孙莉莉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185****8705
杨主任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0312-****330
接收邮箱:****@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
地址:北****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电话:185****8705
联系人:孙莉莉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