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示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29.19万元。
二、项目概况
1. 招标单位:****。
2. 项目主要内容:承担本项目后续招标工作的全过程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合同签订等。标书代写
3. 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及相关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4. 报价标准: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基数,按百分比报价;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 ****财政局名录完成登****公司;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与专业技术能力,拥有熟悉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流程的专业团队;
4. 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拥有类似项目业绩;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提交资料
申请人需按以下顺序准备并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复印件(已实现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裁判文书网的企业信用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3. 服务费用报价函。
4.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说明。
5. 近一年开展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
6. 提交的资料须装袋密封报送(正本1套、副本1套),封套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提交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资料。
报名地点:****警务保障室(地址:**市**西路5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由我局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2. 若第一候选机构在收到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第二候选机构以其所报价格递补为候选单位,依此类推。
3. 服务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相关工作,并做好配套服务。
4. 服务方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作作废处理。
5. 无论遴选结果如何,申请人为准备和递交申请文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本次遴选将综合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人员配置、服务方案、项目业绩及报价等因素确定代理机构。本项目遴选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894-****367、190****883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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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