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铁路征占耕地管理,优化土地**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2026年铁路征占耕地实际情况,****政府授权,决定对辖区内2026年铁路征占耕地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主体
********政府授权,系本次铁路征占耕地公开发包的合法主体,负责本次发包的组织、协调及后续管理工作。由辖区内24****委员会协助履行发包程序并最终与****签订承包合同。
二、发包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包的铁路征占耕地,符合耕地利用条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发包范围为土地经营权。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注意:
1.地块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承包方需自行现场勘验或参与统一勘验,确认地块现状,发包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发包底价为300元/亩,为最低承包价格,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底价,否则竞价无效;
3.承包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最多为1年。
三、承包方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失信被执行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法律法规禁止承包耕地的单位和个人除外);
2.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愿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耕地保护、农业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主体的监督管理;
5.同等价格下,本地农户、家庭农场、******社及上年实际经营者可优先承包;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参与承包,具体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发包方式及竞价规则
1.本次发包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包方;
2.竞****村委会,时间:2026年4月14日;
3.竞价过程中,参与竞价者需遵守现场纪律,规范报价,恶意竞价、扰乱竞价秩序者,取消竞价资格;
4.竞价成交后,承包方需当场签署承包合同;
5.竞价成功后,现场签订发包合同,并当日一次性缴纳全年承包费,逾期未缴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耕地经营权。
五、承包要求及违约责任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耕地用途使用土地,仅限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重点用于粮油作物种植,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严禁种植非法作物,严禁弃耕、撂荒;
2.承包方需遵守国家及本地关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生态环保、森林防火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土地**,不得进行破坏性经营,不得擅自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需建设临时生产生活用房,需经发包主体及相关部门批准;
3.承包方不得擅自将承包的耕地转租、转包、出让、出借、抵押、担保,不得擅自转让承包经营权,如需变更承包主体,需经发包主体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4.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公益事业需要征收或征用该耕地的,承包方需无条件配合,相关补偿费用按国家及本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承包合同自动终止;
5.承包期内,涉及的**、支农、产业扶持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6.承包方违反本公告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发包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耕地经营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六、公告期限及公示要求
本次公告期限为3个自然日,自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3日。公告在莫力达****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及各行政村公告栏同步发布,纸质公告存档。
七、其他事项
1.意向承包方竞价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了解地块现状、承包要求及相关风险,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知晓并认可本公告内容,自愿接受本公告及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发包主体拥有最终解释权;
3.咨询电话:139****3016,联系人:陈鹤天;
4.因本公告及承包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申请调解,****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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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