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中心(一期)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中心(一期)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项目名称:**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中心(一期)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位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经开区****社区联运大道与物畅街交叉口,本次项目用地建设范围约70259.2㎡(约105.39亩),总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拟建两栋单层高标准仓库(丙2类库房)约3.3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5.9万平方米),其中1#标准仓库建筑面积16540.89平方米,2#标准仓库17292.12平方米;3#分拣中心建筑面积5666.29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1万平方米);一栋门卫89.11平方米;一处非机动车棚120.54平方米;国际集装箱(冷链)作业堆场约1.1万平方米。(最终规划数据应以规划部门审批的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2项目采购内容
分阶段完成如下内容,向相关方移交并提交相应报告:
2.2.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批文及成果文件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提供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优化服务;
2.2.2.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次咨询服务的目的,是协助采购人评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优化并完善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同时,满足建设单位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合理性要求,且有利于项目建成后的高效运营;
2.2.3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后按合同约定进行审查,对本项目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纸优化,完成后向采购人出具《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查报告》《施工图优化报告》作为服务的成果文件;
2.2.4.供应商应在《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查报告》《施工图优化报告》获采购人认可后就审查意见、优化建议与项目施工图主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讨论,直至双方共同认可的审查意见、优化建议落实入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中。
3.服务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所委托的主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文件后的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查报告》;在本项目所委托的主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的1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优化工作,并出具《施工图优化报告》。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并设计图经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核通过之日止。
4.采购最高限价及合同形式:
4.1本项目基本费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0元(捌万元整),由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查基本费和施工图设计优化基本费组成,供应商在投标时应针对此项进行报价。凡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一律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2合同形式:本项目合同形式采用基本费加设计优化提成额的合同计价形式,其中设计优化提成费率为3%,优化提成额的基数按优化审减额为计费基数,最终结算总额(基本费+优化提成额)最高不超过160000元(壹拾陆万元整)。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能力。
5.3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供应商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在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其他专业审核人员需具备该专业设计资格;设计概算审核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5.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5.4.1因违反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优化管理相关规范及法规政策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4.2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报价、转包、以他人名义响应报价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5.4.3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5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设计单位设计的仓储物流项目,建筑面积在39000㎡(含39000㎡)以上的不少于4个。
5.6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6.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
5.6.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6.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6.5为本项目的主设计单位或项目管理人;
5.6.6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6.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6.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6.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6.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6.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6.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6.13被****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6.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供应商的报价资格。
6、公告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s://scm.****.cn/)、****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7.1供应商于2026年4月10日12时00分至2026年4月15日12时00分(**时间,下同),进入“****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s://scm.****.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文件购买并参与响应。CA办理请根据《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电子标服务
7.2采购文件免费获取。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采购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8、响应文件递交
8.1定义:
(1)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投标/报价文件编制工具》工具编制、上传至“****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响应文件)。
(3)本项目如遇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8.2本项目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文件:1份(正本盖章的PDF扫描件及word版、U盘拷贝、****公司名称)。正、副本、电子版分开包装。
8.3纸质版响应文件未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8.4密封套应清楚注明下述内容:
收件人:****
项目名称:**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中心(一期)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8.5在约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8.6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10时00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以采购人接收日期为准)或递交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10时00分。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顺通大道95****集团****公司5楼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0****360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宝盛南路1号26号楼1层105号
联系人:罗经理
联系方式:182****8478
邮箱:****@sinolog.cn
9.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公司运营管理部
监督部门电话:010-****8280
监督部门邮箱:****@sinolog.cn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