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209
传 真:022-****9192
通讯地址:**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中心A****审批局(300308)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96号 | **玺丽****公司 | 利用现有厂房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车间内闲置区域增设自动化油箱盖机组设备、冲压机、电阻焊机、铆接机设备等,调整增设集气管道措施,建设“****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建设成后,产能种类增加铆接件,产能总数量保持不变,为汽车配件8800万件(油箱盖440万件、门链接880万件、铆接件88万件、支架7392万件)。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3%,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防控等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过程中,电阻焊机/电焊机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柔性吸气臂、氩弧焊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1#布袋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依托现有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P2排放。其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参照染料尘)。 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油桶、废机油、沾染废物、废压板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7.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