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学校西侧、南侧支路(滨盛路一**大道)工程深基坑监测及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项目
货物/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
1、项目名称: ****学校西侧、南侧支路(滨盛路一**大道)工程深基坑监测及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预算金额: 958078.00 元;
4、最高限价:95.8078万元(其中基坑监测最高投标限价为87.5578万元,空洞检测最高投标限价为8.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合同履约期限:基坑监测45日历天,道路空洞检测18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实施指令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监测工作全部完成、所提交的正式检测报告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查合格、通过工程验收时止。中标人不得以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或施工质量问题、监测环境达不到要求等理由拖延监测时间,影响本工程进度;
6、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
7、采购方式:公开竞标;
8、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接受。
1、主要实施内容:①深基坑监测:包含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水位监测、冠梁顶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支撑轴力监测、周边建筑、围墙沉降监测、周边道路、管线沉降监测等相关内容;②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按**区质安站要求对基坑周边进行三次地下安全隐患监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
2、报价要求:报价为服务一切费用的含税总价(包括完成检测并形成报告过程所发生的所有措施、材料、设备、埋设、交通、吊装、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1、单位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1)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包含基坑监测相关参数(如位移、沉降等),且计量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无需CA加密,“e见证”交易大厅的网址为 https://bhb.****.cn/bj-tradding/bidweb/ ,响应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发起人或中介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滨好办-交易服务专区(“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e见证”交易大厅)由发起人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人在线参加交易活动,系统操作请关注第九点。电子标服务
1、以下条款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及其他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2)附件资料(扫描件)未按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
(3)未按交易公告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响应需求、成交质保期/服务期要求最终以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版为准。
3、参加响应的单位在交易截止时间前,通过本企业的CA锁登录“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响应文件”格式,可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加急标书代写
①响应函、报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④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⑤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1、成交方法
√ 方案一:最低价法,发起人/中介机构确认响应文件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如响应人项目最低报价相同,由发起人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候选人。
□方案二: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小组,对具有承接该项 目资格的响应人方案进行评估,结合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商务、信用、资信、方案优劣等因素后,以投 票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2、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售后服务要求:所提交的正式检测报告必须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查合格并通过工程验收。
4、支付要求:
(1)基坑监测工作全部结束并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后支付至相应部分合同价的75%;
(2)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工作全部结束并提供正式监测报告后支付至相应部分合同价的75%;
(3)待本合同结算核定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 ,余款待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4)付款前受托方必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5、结算要求:本合同价为暂定价,仅用于过程中款项支付,监测费最终结算以经审计后的实际工作量为准,但最终结算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
6、招标代理费核算及支付:(1)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60%计取。按中标价为基数计算费用(注:代理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个计算收取)。(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凡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拟作出否决响应决定的,应先向响应人进行询问核对。具体规定如下: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10分钟,响应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否决其响应。响应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响应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
3.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0时30分00秒(如发生澄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文件编制的,发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若此时距截止时间已不足3日,应**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通 过“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上提交。
3、现场考察: / 。
4、交易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10时30分00秒 。
5、交易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会。
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 【点击项目交易】)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网上自行办理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198) ;然后方可登录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公告查看、附件下载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等业务操作,响应工具下载地址: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根据操作手册)安装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登录该平台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企业注册:点击“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的”法人登录“,登录后点击项目交易,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起人/中介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人名单并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线查看解密情况,若响应文件格式错误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损坏,导致解密时无法正确读取的,由响应人负责。
4、交易全过程中,各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符合性审查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的远程交互,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响应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品茗驱动(可到“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安装)。
6、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7、技术服务电话:王工177****0435。
8、业务服务电话:邱工:0571-****1156。
9、CA问题联系电话:天谷CA 400-****-8198。
1、响应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异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过程结束前提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暂停交易活动,其中对交易活动现场情况有异议的,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响应人对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文件明确的(****)单位,****小组(****小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交易文****小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或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小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原则上应暂停交易活动。
5、有下列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具体、没有明确请求的;
2)投诉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超过投诉时效的;
4)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按规定提出异议的。
中介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泽枫/187****1899
联系地址:**省**市**区建国北路586号601室
发起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栋民/0571-****1123 (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省**市**区滨安路1338号
****小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祎嘉/0571-****1123 (投诉处理)
联系地址:**省**市**区滨安路1338号
2026年04月10日
致: (发起人)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的 交易公告,对交易告等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交易公告要求,响应交易公告中的成交方式确定中标人。对交易方式、开标和成交办法无异议。
2、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按照贵方交易文件要求与贵方签订服务合同。
3、本次拟派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是 。我方承诺完全认可交易公告中明确的服务期和质量要求,服务期为 。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交易公告等招标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将按交易公告规定履行合同(包括廉洁承诺书)责任和义务。
6、本投标文件自递交贵方之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具有约束力。
7、你方成交通知书及本响应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若我方为成交人,愿意按交易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9、我方承诺按交易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完成该项目。
10、我方承诺提交的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都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响应函文件格式及文字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建设单位(发起人)可按最不利于响应人处理。
报 价 表
| 序号 |
专业类别 |
项目名称 |
计量 |
工程量 |
孔深/长度(m) |
监测次数 |
收费基价单位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小计(元) |
备注 |
| 1 |
基坑检测 |
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点 |
孔 |
68 |
16 |
45 |
元/米 |
||||
| 2 |
水位监测点 |
孔 |
68 |
15 |
45 |
元/点 |
|||||
| 3 |
冠梁顶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 |
点 |
68 |
45 |
元/点 |
||||||
| 4 |
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点 |
孔 |
272 |
45 |
元/点 |
||||||
| 5 |
支撑轴力监测点 |
点 |
62 |
45 |
元/点 |
||||||
| 6 |
周边建筑、围墙沉降监测 |
孔 |
4 |
45 |
元/点 |
||||||
| 7 |
周边道路、管线沉降监测 |
点 |
9 |
45 |
元/点 |
||||||
| 8 |
技术成果费/监控测试费 |
项 |
1 |
元/项 |
|||||||
| 9 |
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 |
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 |
次 |
3 |
1000 |
元/米 |
|||||
| 总计 |
元 |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五、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附件: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学校西侧、南侧支路(滨盛路-**大道)工程
2、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市**区长江单元。
3、项目规模:含3条城市支路,①学校西侧支路,北起滨盛路,南至学校南侧支路,道路长约133米,红线宽18-21米;②学校南侧支路,西起学校西侧支路,**长河路规划辅路,道路长约406米,红线宽16米;③规划支路四,北起学校南侧支路,南至**大道,道路长约240米,红线宽18米。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91****管理部门实测为准)。
二、有关单位和机构
1、建设单位(招标人):****
2、招标代理:****
三、招标范围
****学校西侧、南侧支路(滨盛路-**大道)工程。
工程量清单明细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直径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基坑检测 |
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点 |
/ |
元/点 |
68 |
|
| 2 |
水位监测点 |
/ |
元/点 |
68 |
||
| 3 |
冠梁顶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 |
/ |
元/孔 |
68 |
||
| 4 |
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点 |
/ |
元/孔 |
272 |
||
| 5 |
支撑轴力监测点 |
/ |
元/点 |
62 |
||
| 6 |
周边建筑、围墙沉降监测 |
/ |
元/点 |
4 |
||
| 7 |
周边道路、管线沉降监测 |
/ |
元/点 |
9 |
||
| 8 |
技术成果费/监控测试费 |
/ |
项 |
1 |
||
| 9 |
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 |
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 |
/ |
次 |
3 |
按基坑周边监测道路总长约1千米,监测三次计 |
注:
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在充分考虑检测、监测服务的实际工作成本、服务周期、技术含量、难易程度、现场情况、市场风险及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2 、投标人高于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3、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中标后为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利润,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4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5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确定投标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中标的保证。
6 、招标文件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其服务费用按经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及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7 、招标人依据实际需求确定该项目静载实验、变动检测位置,投标人综合考虑该部分报价。
8 、投标人所有进场人员、设备及材料等需经发包人及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施工,若未经招标人同意进场准备、采购及施工,因此导致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检测所造成的检测费用(如人工消耗、机械搬运、预制混凝土块堆载配重等材料损耗等等)的增加,****检测所增加的费用招标人不予补偿。
10 、其他表格中未列项目,指由投标人根据投标人的监测方案及按规范要求必须增加的监测、检测或调查工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不做调整。
11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多根桩同时检测,一旦招标人要求同时检测,应不得拒绝或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四、服务质量
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五、服务工期:
服务期:基坑监测45日历天,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18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实施指令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监测工作全部完成、所提交的正式检测报告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查合格、通过工程验收时止。中标人不得以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或施工质量问题、监测环境达不到要求等理由拖延监测时间,影响本工程进度。
六、需提交的成果资料及份数
1 、提供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等书面成果报告 8 份,并按规定盖单位公章和成果章。
2 、电子成果2份(光盘)。
七、成果版权及使用
1 、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单位未经同意不得外传,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2 、项目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成果交付时间
成果文件必须在每个项目指定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最终成果完成后,根据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形成成果报告。
九、基坑监测工作的内容、监测的时间及测点分布(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区域地形图、建(构)筑物图纸、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由投标人编写观测方案,包括测点的优化布置、资料整理及成果提交等。
(一)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
2、水位监测;
3、冠梁顶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
4、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
5、支撑轴力监测;
6、周边建筑、围墙沉降监测;
7、周边道路、管线沉降监测;
8、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
9、招标人根据基坑安全实际情况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
(二)监测时间
基坑监测时间从基坑开挖开始(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至结构做至±0.000 及土方回填完成。
(三)测点分布
由中标人根据基坑围护设计方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桩位施工图及规范制订测点位置, 报送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实施。若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或优化,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需报送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实施。
十、基坑周边地下安全隐患监测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第一次:开挖过程中。开挖至最低标高时,采用地质雷达检测的方式对距离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不少于1次全面监测,并根据排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2)第二次:基坑回填后。基坑全部回填30日内,采用地质雷达检测的方式对距离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的区域进行监测。(3)第三次:竣工验收前。采用雷达检测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如有隐患,在现场组织处置后再次监测。
十一、监测技术要求
1、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周边环境特点编制的监测方案并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工作。
2 、施工期间做到一日一测,如遇位移、沉降及其变化速率较大时,则应增加监测频次。
3 、施工监测数据简报须做到一日一报,并及时提供给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单位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文档,简报须对基坑的安全性作出评价。如工程需要则按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监测频率。
4 、监测的预警值详见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
5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
十二、其它
1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市重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提本质”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程防坍塌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状况和施工特点,消除地下安全隐患,防止路面、地面塌陷。经**市**区****监督站研究决定,凡开挖深度超3米的房建和市政工地在施工过程实行不少于3次针对地下空洞安全隐患监测。具体如下:
第一次:开挖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周边道路可能存在的土层松散、脱空以及空洞的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开挖至最低标高时,应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采用地质雷达检测的方式对距离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不少于1次全面监测,并根据排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第二次:基坑回填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周边道路可能存在的土层松散、脱空以及空洞的情况进行定期排查;基坑全部回填30日内,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采用地质雷达检测的方式对距离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的区域进行监测。
第三次: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采用雷达检测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如有隐患应组织处置并再次监测。
2、监测单位在基坑开挖前应做好监测的准备工作,测得初始数据。基坑开挖施工期间,各监测项目每天测一次,遇监测数值过大或变化速率过大应增加监测次数。监测单位应及时将最新监测结果提交招标人、施工和设计方,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相关检测要求及具体操作等详见图纸。
3、监测单位每次提供监测报表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如出现险情,监测项目组除提出预警预报、加密监测频率外,还应根据不同的险情提出相应的抢险方案供招标人、设计、施工单位参考;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每次的例会或抢险会议。
4、除完成正常的监测项目外,每次监测还需进行现场目测和巡视,主要目标为观察是否出现渗、漏水、流砂和塌方等。
5、监测严格按照基坑围护设计和图纸布设测点,若监测单位认为有必要增加测点,需提出增加方案,并报招标人同意后实施。
6、监测单位停止监测前需报监理和招标人同意,并在监测工作结束后7天内提交8份正式监测报告。
7、投标人应与施工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8、监测单位应派专人常驻工程所在地并自行解决现场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
十三、监测机构设置和人员要求:
1 、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在监测标段区域内建立现场常驻项目部,代表中标人履行合同工作内容,并负责相关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现场常驻项目部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如下:
| 序号 |
职务/岗位 |
数量要求(不 少于) |
职称要求 |
资格要求 |
专业工作 年限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 |
1 名 |
中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 |
10 年 |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名 |
中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 |
5 年 |
|
| 3 |
监测技术员 |
6 名 |
助理工程师及 以上技术职称 |
基坑监测培训合格证书 |
3 年 |
| 4 |
辅助人员 |
若干 |
/ |
经过专业培训 |
2 年 |
注:
1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辅助人员由监测单位按现场工作需要配置;招标人可根据施工进展情况要求监测单位调整人员进场安排。
2、作业期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位率必须保证在70%以上(即每月至少21天),离开工地连续3天及以上的须书面报请招标人批准并告知监理单位,连续2天以内的须征得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监测工程师临时离开工地连续3天及以上的须书面报监理单位批准,连续2天以内须征得现场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3 、驻场人员必须及时到位,不得随意更换或退场。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更换必须书面报招标人审批同意。监测工程师的更换报监理审批、招标人备案。未经招标人同意随意更换主要监测人员,招标人有权进行违约处理。
4 、对工作严重失职、业务能力不能满足监测工作需要的人员,招标人或监理有权要求监测单位随时更换,监测单位不得拒绝更换。
5 、替换人员的资质及工作经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其业务能力应满足相应的岗位职责和监测工作需要。
十四、仪器、设备和设施配置要求
1 、现场项目部须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满足多个工点同时监测工作需要,保证施工进展的需要。
2 、现场项目部应采用国内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且必须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应确保所有监测仪器和设备在监测过程中状况良好、性能稳定、监测精度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费和标准要求。
3 、 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必须保证满足本工程监测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更换或退场。对不能满足本工程监测工作需要的仪器和设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单位更换。替换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必须满足监测工作需要,并报监理单位批准。
十五、人员要求
投标文件****保障局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全体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十六、参考依据
1 、招标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 、参考依据:
3 、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国家及省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
4 、本项目提供的图纸清单及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