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黑猪智慧生态养殖乡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黑猪智慧生态养殖乡村**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大化镇**村社坛屯
5.工程投资:1500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建设标****养殖场,总建筑面积166667.50m,折合250亩,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育肥猪50000头,年出栏育肥猪100000头。项目统筹建设各类生产及配套基础设施,主体工程涵盖标准化育肥会、智能化养殖棚舍、场地硬化、道路硬化、围墙、卫生问、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供水供电系统、智慧养殖监控设备:配套工程涵盖曾理用房、业务用房、车辆消毒池、地磅、兽医室、门卫室、更衣室、人员消毒室、蓄池、环保处理区、有机肥加工区等全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大化镇**村社坛屯
联系人:黄祥优
联系方式:189****1596
邮箱:****@99.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芯****公司
地址:**市科园大道77号汇丰大厦A座4层405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155****9904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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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