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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的期间。
| 工程名称 | 建设 单位 | 施工 单位 | 施工地点 | 申请开始时间 | 申请结束时间 | 作业 内容 | |
| 1 | **中学改扩建工程(一期) | ****开发区****管理局、**开发区****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开发区合兴**侧、车站路西侧 | 2026- 04-15 22:00 | 2026- 04-17 06:00 | 混凝土连续浇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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