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峰景区田尾坑驿站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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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峰景区田尾坑驿站**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县翠微峰景区田尾坑驿站已建成投入运营,为提升景区服务水平,规范经营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优质**伙伴,共同参与本项目运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田尾坑驿站:位于**县翠微峰景区田尾坑,面积为204㎡(含墙体,上下两层)。

**期限:三年。

二、经营范围及要求

此驿站仅限用于泡茶、茶室用途,不得经营与泡茶无关的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公司的监督管理。

(二)不得将**经营的驿站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三)禁止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危险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行业,确保经营活动符合景区安全与环保要求。

(四)**经营期间,各方需自行承担驿站资产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管理责任。若经营过程中涉及小吃、糕点等食品类项目,须符合周边环境整体规划及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运营方在参与招标前,应自行评估驿站是否适配自身经营项目;**达成后,经营所需的消防、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均由运营方自行办理。因行政审批未通过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所有损失由运营方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六)运营方不得将**经营权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主体。若运营方存在私自转让、转租等违约行为,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收回驿站经营使用权,已产生的收益分成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运营方的违约责任。

(七)**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若有)等公用事业费用,由运营方按实际使用量及相关收费标准承担,每月需向招标方(或招标方指定的缴费主体)足额支付,具体缴费时间及方式以《**经营协议》约定为准。

(八)若运营方在装修过程中需改变建筑主体框架或外部立面结构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县翠微****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提交申请,并附上详细的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经我司书面明确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同意擅自施工的,我司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由运营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续签合同或运营方未再次取得该项目的运营权,运营方不得擅自破坏、拆除或改动建筑墙体、结构构件及外立面(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线、门窗、固定装修等附着物)。运营方在运营期间投入的装修、改造等添附物,除可移动设备外,其余固定添附物无偿归我司所有,运营方不得损坏或拆除。若运营方违反上述约定,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修复费用、鉴定费用、律师费等合理支出及相应法律责任。

(九)合同期满后,如再次组织招标,在同等投标条件下,优先由原运营方中标。

(十)本条款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经营协议》约定为准。

三、**模式

(一)收益提取方式

**期内,招标方与运营方按总营业额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为招标方15%、运营方85%开始起叫。

同时设置月度保底金额4000元。若月度保底金额低于4000元,招标方按4000元核算抽成;若高于4000元,则以实际营业额为基数计算抽成。

运营方就本**项目收取所有款项时,必须****银行账户作为唯一收款账户,不得自行提供或使用其他账户接收**相关收益,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四、投标保证金

有意竞标者,需在2026年4月14日下午17:30前将5000元(备注“XX 田尾坑驿站**经营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凭有效证件及转账凭证至**县****公司资产运管部办理报名登记。保证金须以报名人名义汇入,否则无效。或5000元现金(用信封装好并写好姓名)作为投标保证金,抵达投标现场后提交保证金,

缴纳账户:

1.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2.银行账号:950********00003565

3.户名:**县翠微****公司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方:若未中标方在竞标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违约行为,竞标活动结束后立即由**县翠微****公司现场无息退还现金。

2.中标方:若中标方在竞标过程中无任何违规及违约行为,且于竞标成功后,****银行转账方式(备注“XX 田尾坑驿站**经营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待上述履约保证金全额到账且合同签署完毕后,**县翠微****公司将无息退还中标方已预缴的5000元竞标保证金。

该履约保证金将于合同期满,且经确认中标方无任何违约、欠费及其他未结清事宜后,由招标方无息全额退还。无任何违约、欠费及其他未结清事宜后,由招标方无息全额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中标方报价递交后要求撤回报价;

2.中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或未缴纳押金。违约人保证金由招标方收取,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五、报价方式

(一)报价方式及加成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运营方,报价必须不低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该参与方直接淘汰。

逐次加1%规则:后续每轮报价,需在“上一次有效最高报价”的基础上加1%,且需以现场报价形式清晰提交,确保金额可辨。

中标判定原则:遵循“价高者得”,报价后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主持人启动30秒倒计时,倒计时内无人举牌提交更高报价的,当前最高报价的运营方即为中标人。

(二)所有参与投标的运营方,其报价需以以下基准计算抽成金额:田尾坑驿站运营项目按月运营额4000元为基准(起步标准)。最终以抽成金额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示例:若某公司针对田尾坑驿站运营项目的报价抽成比例为16%,则该公司的最终合计抽成金额计算方式为:4000元×16%=640元。

六、其他事项

**经营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的《**经营协议》或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经营合同为准。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1日-4月14日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报名人需根据自身条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一)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并按手印);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报名地址:**县翠****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温先生 186****266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接受咨询)。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县****公司所有,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方前来咨询、报名!

**县翠微****公司

202 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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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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